我觉得妈妈虽是出于好心,却做得有些过份。
她自己被那么多男人上过,还赢得个“漂亮的公共厕所”的雅号,却对儿媳妇盯得这么死,一口野食也不让她尝,真是只许自己点灯,不让媳妇放火。
可她做梦也想不到,作为儿子的我,却已同意自己的妻子做妓。
并且妻子已给公鸡兄他们等十多个男人玩过了,现在正艳炽高张,蓬门洞开,广迎四海客,笑纳八方棒。
将来,她的性史很可能要比妈妈这个做婆婆的更丰富,也更有趣。
除非,妈妈她也做妓,那婆媳二人还有一比。
但做妓归做妓,我内心对妻子跟马主任的绯闻还是有点不快。
我情愿妻子的肉体让陌生嫖客享受,却不愿她与熟人乱来,那可让我面子上吃不消。
马主任比我爸爸还大两岁,我一直将他当做最亲的长辈看待,他是妻子的顶头上司,又是我们的证婚人。
以前,我和妻子之间有什么矛盾,都是他来帮我们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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