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关于‘西樵’这个项目,两人达成了收益四六分的协议。
明笙六,季舟四。
明笙提供地方,提供思路和技术指导,季舟负责执行运作和管理等。
也就是说,前期明笙投入比较多一点。
后期就是季舟全部负责了,明笙直接做甩手掌柜。
但明笙是项目的获得者,出了五百亿,还提供主要的思路和技术指导等,所以占6成。
季舟负责全面运作,后期可以说是他全面接手管理,而且这个项目的投入,人、力、物等,都是季舟这边来。
他有成熟的团队和员工等,所以占4成。
对于这个比例,两人都是比较满意的。
也觉得恰到好处。
如果是平分的话,明笙显然是吃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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