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被告拒不认罪,无悔罪表现,建议从重处罚!”
“后续王有财死亡,应按《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造成他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公诉人建议无期徒刑!”
“公诉意见发表完毕。”
“对!”
听到李开明的话,沈卓顿时兴奋的说道:“这种害群之马,就应该按照最高刑期判罚!”
李开明不愧是著名公诉人。
本以为八年到顶了,没想到他直接给顾言扣上无期徒刑的帽子。
这人能处!
一旦后面王有才死了,顾言死都得死在监狱里。
追加八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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