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到拦在自己面前的察合台可汗,阿巴顿几乎惊得亡魂大冒。

        身为大远征三杰之一,阿巴顿也有着自己的傲气,刚刚遇到的加维尔·洛肯以及那个叫做恩德瑞德·哈尔的战犬他都有信心能够打上一场。

        没看到他硬吃了哈尔十几下动力拳,依然跑的健步如飞,身上只有些无足挂齿的小伤么?

        阿巴顿深知自己在武技方面绝对不如西吉斯蒙德和拉多隆,这两位都是星际战士战斗技巧方面的巅峰,他们的技术甚至足以和基因原体过上几招而不至于落败。

        一连长最强的地方在于那怪物般的体质,还有超强的耐力和恢复力。

        在大远征那个精金战甲还没有问世的时代,阿巴顿就已经为自己订做了一件精工打造的终结者甲,并且大幅度的强化了防御和力量,但是代价就是异常的沉重。

        而阿巴顿硬是把自己锻炼到能够不依靠动力背包,就能驱使着这套动力甲行动自如的恐怖程度。

        他的肉体的纯度简直不可思议,哪怕是西吉斯蒙德也无法比拟。

        他最擅长用防守反击战术,先是依靠着体力优势寻找对手破绽,消耗对手体力,等到合适时机再一击必杀。

        但是这一切都是建立在敌人是星际战士的条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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