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翊钧给定了100文的面值,而不是一贯,少量的不易仿制的良币纸钞有利于经济发展,这是在倭国已经实践过的道理,但大量的、无序的、粗制滥造的劣币,对经济的破坏是致命的。

        “要有准备金,吕宋的钞法必须是可兑现货币,最好是白银和赤铜。”朱翊钧进一步做出了限制,不能弄成大明宝钞那种糜烂的样子,否则大明想要推行腹地通行宝钞就会千难万难。

        吕宋和倭国在大明朝廷,政治地位和待遇完全不同,甚至是天差地别的。大明可以用不可兑现货币对倭国进行残忍朘剥,但对吕宋如此,就是把吕宋越推越远。

        至于锚定物,吕宋不缺,广州市舶司和月港市舶司每年都有大量的商舶前往,货物极为充足。

        之前是吕宋的铜料入明,折为通宝和御制银币,吕宋不带走这些货币而是在市舶司换成货物返回吕宋。

        现在多了一个选择,就是也可以换成大明海外通行宝钞返回吕宋。

        和倭国的劣币不同,朝廷给长崎总督府的宝钞,都是以万万为单位,对倭国是否能够接受这么多的宝钞根本不在意,对倭人的死活不管不顾。

        但吕宋换钞是有准备金的,还要锚定物,朝廷绝不能说宝钞不是货币,否则吕宋必然离心离德,同样限制吕宋流通宝钞的流通数量,从源头抓起。

        吕宋总督府要是能独立印钞,那不等同于说总督府在谋逆?纸钞发行权肯定要在京堂。

        朱翊钧和户部诸官进行了极为深入而有效的沟通后,朱翊钧决定先去信问问国姓爷的意见,大明这边先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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