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辅成在论战的时候,首先确定了私有产权的界定。
自由派魁首林辅成认为:私有财产,是人经过劳动,改变自然的产物,劳动者对其消耗心血、劳动力生产出的产品,具有天然的所有权,劳动是私有财产权,唯一正当的源泉。
超过劳动这个限度,任何所得,都应该是公有的,而非私有的。
但当下生产力的限制,导致生产资料归属、生产关系是不公平、不公正的,所以才会有了分配的不公平和不公正,这是当下生产力、生产资料归属、生产关系的局限造成的悲剧,不应该认为这些不公平和不公正,本该如此,是正确的。
私有财产的范围界定,就是林辅成对松江府本地自由派的进攻利器,因为林辅成只用这个界定,就戳穿了松江府本地自由派的根本目的,他们追求的不是自由,而是利己。
故意将私有财产的界定模糊,其实想要表达的意思就是:我的必须是我的,不是我的,只是暂时不属于我,终究还是我的。
如此诡辩,为的就是,光明正大的侵占公利,占为私有。
只要把公利侵占到了我的手里,就是我的了,谁都不能抢走。
洪武年间天下均田后,这些田亩怎么就慢慢集中到了乡贤缙绅的手中?大明国初超过数千万亩的官田,怎么到了万历年间,几乎所剩无几了?
这种兼并,就是无所不用其极的侵占公利和他人利益,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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