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对象都是处于未开化的蛮荒地带,泰西的开海是成功,并且延续了数百年之久,大明面对同样的情况,开海的失败,是高道德的劣势,是掠夺效率不足。
万历开海,完全吸收了上一次失败教训,种植园、小三角贸易、大三角贸易,都是这样的原因之下建立了起来,增加掠夺财富的效率。
当然,罪名都被陛下给担了。
“殷殷鲜血,垒垒白骨,野蛮的、血腥的、肮脏的奴隶贸易,应该被各方视为邪恶,而非理应如此。”
“基于如此原因,东太商盟各方,和愿意加入琉球海洋法庭,接受贸易纠纷裁决的各方,都应该为减少奴隶贸易而努力。”高启愚说到了第二条内容。
第一条关于海寇、海洋安全,第二条关于奴隶贸易的性质,这是邪恶的,但当下奴隶贸易又是很难禁止,所有人都要为减少、结束奴隶贸易而努力,这是天然的正义。
“当下海洋开拓,需要大量的力役,不可避免的要使用这些力役。”
“根据万历九年废除贱奴籍的总纲常,海洋贸易法的第二条总纲,围绕奴隶贸易制定。”
“第一,任何人不得挑起猎奴战争,通过各种手段,挑唆部落首领、挑动部落世仇,发动猎奴战争,获得奴隶。”
“第二,应当将奴隶成本,视为前往新家园的差旅费,最多八年时间劳作,就可以取得自由民的身份,而非永远是奴隶。”
“第三,任何奴隶贸易的船队,应该尽可能的保证奴隶的生存,到港奴隶存活率最少要达到五成,否则视为海寇。”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