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耕升,你在八月十五中秋节,以拜访同乡的名义,给顺天府推官二十四银之事,你可承认?”陈末坐在了桃树下,看着软在地上的柏耕升,又看着躲在正堂门口偷偷往外看的几双大眼睛,平静的问道。

        “确有此事。”柏耕升没有狡辩,也没有抵抗,直接承认了自己为自己儿子功名,输送贿赂之事。

        “这是那二十四银,你查验清楚收好。”陈末打开了一个盒子,从里面点出了二十四枚银币,从旁边缇骑手中拿过了一张纸说道:“你不识字,让你儿子来看公文。”

        柏冰本来就在偷看,一看缇骑千户叫他,立刻打开了房门走了出来,看起了石桌上的公文。

        “诈骗?”柏冰看到了公文,发现这件事和自己想的完全不同,朝廷似乎有不同的定性。

        “黄淳压根就没有能力干涉科举,哪怕是院试,那也是翰林院、国子监、贡院、提学的权责范围,而黄淳以自己能够干涉科举为由,向包括你父亲在内的一百七十二人索贿超过3万银。”陈末解释了下为何是诈骗,而不是受贿。

        这个黄淳一个推官,他没有那个本事去干涉院试,就是趁着院试,大发横财,模棱两可的给出一些承诺,若是像柏冰这样争气,考中了那自然是你好我好,若是考不中,就收为弟子,这行贿的钱就成了束脩。

        黄淳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万历九年他就这么干过一次,只不过那次只有十三个受害者,这一次黄淳胆大包天,直接对一百七十二人索贿,数额巨大。

        范应期、王家屏在主持会试的时候,也曾经收过银子,那时候朝廷还没有反腐,这件事被定性为了受贿,因为范应期、王家屏作为同考官真的有能力干涉科举眷录,但是他们没办事。

        黄淳这个不被定义为受贿而是诈骗,就是黄淳压根就没有这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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