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修订稽税院稽税细则。”王崇古站起来说道:“从几个方面,对稽税院进行变革,要不然再这么下去,稽税院就要在广泛反对之中,功亏一篑。”
“只有稽税细则能够确定,并形成法例,稽税院才能长久,而大明制定的一切税法,才有实施的可能,否则都是镜花水月一场空。”
稽税院是大明税赋极其重要的一股监察力量,负责对稽税进行查漏补缺。
王崇古端着手,开口说道:“刑部部议,确定了几条,首先第一条,一户岁入不足二十银,一律不得稽税,不得滋扰小民,每五年定限。”
稽税也是要成本的,稽税千户一般不会为难穷民苦力,但党羽一定会。
过去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穷民苦力的生产者和势要豪右肉食者之间的界限,而现在制定的标准是,一户岁入不足二十银,这是兜住下限,每过五年都要根据世势对金额进行修订。
“第二条,每稽税千户最多有五十稽税班役,不能再多,而且每年都要清点,报闻地方朝廷,除名单上的班役之外,其余打着稽税院旗号作乱者,一律按叛逆论罪。”王崇古说到了第二点,限制稽税院的规模,现在在编就有一万三千余,不在编的就无法计算了。
除了这五十名稽税班役之外,其他都是非法稽税,限制规模,臃肿僵化都会得到一些改善。
“第三条,定期清汰,将稽税千户纳入考成法,仍按草榜糊名,底册填名之考成法,合法合规为第一事项,税款为第二项。”
“第四条,披露公开,每月初四,张榜公示上月稽税案例、仍有欠税、罚金等事项,昔徙木立信,今日张榜公示,也好让大明百姓知道,这些逃税漏税之人,到底胆大包天到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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