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三娘子而言,自查,朝廷怕是要怀疑她暗自积蓄力量,时刻准备再复大元荣光,所以三娘子直接交给了朝廷,自己又拉着羊毛来到了京师。

        案子不复杂。

        第一次巧立名目是:草原上三岁以上的孩子,都要交口钱,一年一人23文通宝,而十四岁开始算赋,一年一人120文通宝。

        人头税,也是草原的惯例,大明不收这个人头税,为了鼓励人口流动和人口繁衍。

        大明腹地的通宝都不够用,草原上哪有那么多的钱?没钱没关系,牛、羊、皮草、牲畜都可以抵扣,口钱和算赋很快就没有那么多的分别了,全都是一体算赋,三岁?肚子里的娃娃都算人头税。

        这人头税只是其一,最重要的就是各种摊派,朝廷修驰道用的是工兵团营,但是配套的产业上,可不是,地方的衙门,开始拉壮丁一样的拉劳役劳作,开始还是一些修桥补路推土之类的活儿,后来干脆就变成了只要有事,就去拉壮丁,交钱可以免役。

        这些鞑官酷吏们,动辄就是圣上指示。

        比如绥远地方有很多地方都种了番薯,有些人办薯粉厂,不是官营的薯粉厂,这些地头蛇们,就给这些鞑官们一点点银子,鞑官们打着马鞭,啪啪作响,就去拉人头,百姓短则三个月,长则一年,就只能给这些鞑官们干活。

        不肯交,不肯干?那更好办了!直接拉到村口的碑名前鞭打!

        催科的鞑官,就往死里打,打的人奄奄一息,然后到家里去搜,拉走你的牛羊、牲畜、拆了你的门、甚至连房的茅草都要拿走。

        潘季训入绥远后,曾下令在每个人群聚集的地方的村口,设了一块地界碑,地界碑上刻着该地的名字,这地界碑在草原百姓心里,就是代表着大明、代表着朝廷,甚至说直接代表着皇帝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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