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询问其家眷,自从两位伤者死后,西宁侯一直惊惧难安,辗转不宁,昨夜写下了遗书,今天中午自悬祖宗祠堂。”赵梦佑将物证呈送,物证也需要鉴别真伪,通过字迹比对,的确是宋世恩亲自写的,写的时候,略显慌乱。

        与其说是遗书,不如说是认罪书。

        宋世恩在两个伤者都死了之后,立刻意识到自己已经非常危险了,人没死都好说,但人死了,这个案子就必然要惊动陛下,与其让陛下、元辅、刑部、顺天府为难,不如他宋世恩自己体面。

        “送回西宁侯府,下令安葬吧。”朱翊钧盖上了素布。

        宋世恩为自己争取到了体面,没有继续给世界制造麻烦,朱翊钧不再追加责罚。

        朱翊钧打算在豹房动手的原因,老祖宗已经用‘率兽食人’这个成语描绘的非常清楚了,罪责的主体是人,只有处罚到人的身上,才能约束。

        在正月还没过完的时候,大明律法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主要是主城区不得养猎犬,附郭民舍,所有的猎犬都必须拴牢,否则就会被扑杀,这是扑杀野狗,也是唐律的一部分。

        唐律当初之所以要对这些做明确规定,是因为大唐的长安城,居百万之众,大都会的管理困难,自然要补充法律条文,大明律的空白,在重修《大明会典》中不断补全。

        “陛下,内阁首辅上了一条很奇怪的奏疏,关于暂停一条鞭法的。”冯保将一本奏疏呈送到了皇帝面前。

        张居正领内阁上奏,除五大市舶司之外,暂停一条鞭法的推行,即便是南衙,除了松江府之外,其他地方仍然不具备一条鞭法的基础,张居正请命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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