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明而言,修大明会典,并且根据实践不断修改会典,就是有法可依。
最简单的是执法必严,灭门的知府,破家的县令,这年头,知府和县令就是地方的青天,判了就执行,执法必严,最是容易做到。
而这里面最难的是,有法必依和违法必究。
有法必依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是大明法治建设最重要的部分,大明是官本位,地方官滥用权势数不胜数,比如张问达逼迫苏氏一银转让顺源织造坊,就是典型的滥用权力。
大明会典这样立法,但地方官往往有自己的想法,这是朝廷在推行国朝治理革故鼎新中,遇到的最大难题,而公审,就是朱翊钧手中的工具之一。
“朕就想着有一天,公开审判的公审制度,能全面代替秘密审判。”朱翊钧看着大刑台,由衷的说道。
朱翊镠听闻,憋了半天,憋出一个字来:“难。”
真的非常困难,尤其帝制之下,比如朱翊钧手里还有七张没用过的空白驾贴;
比如,张宏就把他的义子陈增和三个从犯,秘密审判了,甚至就在半间房,砍了头,尸体喂了狗,脑袋送解刳院做标本了。
朱翊钧坐在阳和门的五凤楼上,等待着公审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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