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崇古解释道:“那马三强被驴踹折了腿,按照马三强的劳动报酬,再加上受伤,核算出来的十五银。”

        马三强是个穷民苦力,他不知道该要多少钱,他觉得自己没干活,主要是索求汤药钱,但姚光启则认为,因为刘记豆腐坊的公事,负伤不得劳作,这部分误工费也是要算上,所以才涨到了十五银。

        “姚光启这个判罚非常公正,下章礼部,对大明律进行增补,日后有类似告诉,一律按照此事儿为例进行索赔,写进大明律之中。”朱翊钧听闻,肯定了姚光启的判罚。

        其实能够这么判,已经是巨大进步了。

        多少穷民苦力一辈子都不愿意进衙门,还不是因为衙门朝南开,没钱别进来?

        真的对薄公堂,哪有小民冤?全都是老爷冤。

        这个故事在这片大地上,重复上演了数千年了。

        姚光启如此判罚,已经称得上是青天大老爷了。

        朱翊钧想了想说道:“但姚光启还是有错,他为何不强制执行下去?是因为朕给他的权力还不够吗?为官一方,为人父母,父母官,父母官,百姓的衣食父母。”

        “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

        “如果连父母官都指望不上了,你让穷民苦力指望谁?只能指望手中的刀兵,倒一倒心中的苦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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