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南衙士大夫有恃无恐的原因,你皇帝终究是要回北衙吃沙子的。
如果皇帝严加处治,因言获罪,也会对下情上达形成阻碍,文字狱非但不能完成思想上的统一,反而会让人道路以目。
冯保将一本奏疏放在了桌上,低声说道:“内阁上了本奏疏,稽考旧章,参酌时宜,谨拟工伤赔偿条例,恳请圣裁。”
风力舆论总是那么的喧嚣,大明朝臣们并不会被这些风力舆论所裹挟,而是按照圣旨,制定了《请定工伤赔偿条例以安民生疏》。
主要内容包含了明定雇主之责,细化了赔偿的规定、严申官府职权、禁绝私斗之风等多个方面。
首先就是律法上,明确规定:
凡匠作、雇工因务负伤致残者,主家须依《大明律·户律》损公私财物例,承担全责,若因器具朽坏、牲畜失控致伤,主家未及时修缮管束,罪加一等。
工伤要赔偿,而且生产工具、牲畜等,如果不能及时修缮、约束、赔付,罪加一等以残害论刑名。
拒不赔偿,民事案件上升到刑事案件,轻则杖五十一百,重则流放烟瘴之地。
赔偿细则,工伤必须明定包含汤药、误工、恤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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