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面最让人惊讶的有两个案子。
山东左参政段和义,此人是这次清党中,唯一一个要被斩首示众之人。
段和义是苏州府昆山县民籍,万历元年,应天府乡试第十八名,会试第八十一名,万历二年二甲进士,在李乐的引荐下,在万历五年拜入全楚会馆门下,万历五年补广东惠州府推官,万历九年任惠州府知府,万历十二年迁山东任山东按察副使。
本来,清党之风,没有吹到段和义的头上,段和义在济南府养了三个外室,这其中一个外室姓柳,她的弟弟是个举人,在山东博平县做知县。
张居正要清党,这个风声传到了济南府,这名柳氏外室,就开始对段和义步步紧逼。
柳氏的筹码是段和义贪腐的证据,而柳氏的诉求,也只是让段和义给自己一个妾室的名分,毕竟柳氏给段和义生了两个儿子。
段和义为了防止自己被查办,答应了柳氏的请求。
但柳氏一看段和义答应,就立刻开始了变本加厉,要求段和义安排他的弟弟,更进一步。
段和义以风头正紧为由,拒绝了柳氏的请求,柳氏又拿出段和义贪腐证据说事,惹得段和义烦不胜烦,段和义就指派自己的家丁,让柳氏姐弟,永远闭嘴。
本来,段和义的意思是把谋杀现场改为自杀,再加上段和义在山东位高权重,此案定性极其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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