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令甘国阳比较困扰的三号位高大投射型前锋,梦之队是一个都没有,卡莱尔对中国队的这场较量,充满了焦虑。
果不其然,双方比赛开始后,中国队迅速得分取得领先,球队的第一分来自王治郅的投篮。
甘国阳在高位接球吸引防护注意力,分球给到底边王治郅,王治郅接球直接两分中距离出手命中。
他的手感相当柔和,在大个子算得天独厚的天赋,在老鹰的一个赛季里,王治郅听从甘国阳的建议,没有死练肌肉,而是不断提升自己的投篮技艺。
其中提升最大的就是出手速度。
王治郅在国内比赛时,投篮出手速度稍微有些慢。
因为他个子高,臂展出色,运动能力在国内球员中算很出众的。
所以他的投篮很难被干扰,他有足够时间做动作,以最稳妥的姿势把球投出去。
可是到了NBA就不行了,防守人的身体素质普遍比他强,速度快,力量强,弹跳出众。
一旦出手速度太慢,就会被盖,或者被干扰,命中率大大下滑。
在NBA必须快,一切都要快,跑动快,出手快,反应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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