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他知道该怎么样才能让一个人,心甘情愿的成为自己的手下,替自己去制造恐慌。
在视察了很多个来自于贫民窟的人之后,他找到了眼前的男人。
泰恩·沃德,非裔阿美莉卡人,本地黑人帮派的喽啰,一个在街边混日子的“渣滓”,一个走到街头都会被警察们检查的角色!
只不过和他那些同胞不同的是,泰恩这个人,是上过学的。
在其他人都在混日子的时候,泰恩选择了学习,通过刻苦的学习,他几乎获得名牌大学的邀请函。
然后他就被刷下来了,生于皇后区贫民窟的黑人,怎么可能通过那些名牌大学的初选?即便他是这个社区最优秀的学生也一样。
他的名额被人顶替,他的身份被人替换,他那努力十几年,欠下帮派几万美元贷款换来的成绩,成为了上东区某个人的身份证明!
泰恩很快的就人认识到了这一点,明白了身份的原罪,也完成了自己的堕落,成为了本地最为激进的帮派“黑命帮”的一员,许下了要把那些贪婪的富人们,拉下神坛的愿望。
然后他就被打了,黑命帮在警察的打击下解散,失去了一只手臂的泰恩,浑浑噩噩的走到了莱姆斯的面前,成为了被他读取记忆的对象。
“啧啧啧!”莱姆斯只觉得这个人,有点完美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