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上场的,就是那位名为李薇薇的选手。
她带来的是一首英文歌,也是一首难度极高的高音域歌曲,在世界范围内也有一定的传唱度。
这一下子,就直接给上了难度,这位选手本身就是强机能的唱法闯到的现在,论唱功,可以在现在还剩下的四位选手中争最上游的那一卦。
起码也是保二争一!
但是肖仲歌并不喜欢这位选手。
原因也很简单。
“太注重唱功和技巧的表达了。”他皱着眉。
虽然她唱的歌也在自己歌单里。
但是看看人家原唱是怎么演绎的?
浑然天成,在技巧性逆天的同时还能加入情感演绎。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