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篇雄文,这次切入的角度是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与入世谈判的华国方面承诺密切相关。
下面留言回复的已经接近一万条了,柳斜阳大致浏览了一圈,骂兴天下集团的和理性思辨的比例对半分。
……
锦城,9月27日,晚9点00分。
“小师弟,你这招好像不太灵啊,发酵的时间太短了。”刘蒙蒙坐在椅子上,快速的扫着屏幕上的回复。
她把鼠标停留在一个热帖上,“你看,为兴天下集团辩解的观点已经开始占了上风了。”
吴楚之凑过去读了起来,“某一商标“注而不用”,经他人使用并创出一定知名度后,商标注册人起而行使其商标权,是否有恶意诉讼之嫌?
‘影霸’虽然是其康电脑公司的注册商标,但却自1995年以来从未在大陆使用过。‘小影霸’的知名度是全凭‘兴天下集团’打出的。
在‘小影霸’赢的良好的市场知名度后,其康电脑起而行使其商标权,封杀‘兴天下集团’,是否有‘坐收渔人之利’的嫌疑?
……”
一张小脸铁青着的萧玥珈看得眼角直抽搐,气呼呼得抢过了电脑,噼里啪啦的开始呛声起来,“《商标权的取得途径是使用还是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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