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可以符合政企分开、政资分离的原则。
“作为企业的出资人,让企业保值增值,具有“私权”的性质,而如果要搞调控宏观,对市场与行业进行监管,这些是公共管理职能,具有“公权”的性质。”
“说得好。”
“我看行!”
“不错。”
“支持。”
得,一面倒的局面发生了。
各部位的领导,此时阴沉着脸不说话。
倒是绝大多数的经济专家,一面倒地支持陆一鸣的改革计划。
“国资委的设定,本身没有执法权,不从事公共管理,专司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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