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律典之于法家士人,分毫不亚于大一统之于帝王!
尤其这件事,还是他五世祖郭躬生前的未竟之业!
继往开来,统一律典!
这简直完美戳中了法家士人的爽点!
真要是把这件事办成了,百年后到了地底下,商君和韩非子见了都得给他磕两个,再恭恭敬敬唤一声“郭公”!
郭图猛地将双手从天子掌中抽出,奋然起身离席,神色决然,行至殿中伏地叩首,脑袋重重地磕在地上,硬生生将额头磕出一道刺目的血痕,双目也因激动而赤红,声音嘶哑,道:“国家,若事不成,臣自请车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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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太平御览·刑法部·卷九》卷648引《会稽典录》补遗:“郑弘为督邮,会稽有小儿击杀官奴。吏奏当弃市。弘驳曰:‘小儿年九岁,未及志学,心不辨死生之忌。宜减死论。’遂令赎杖,偿奴直万五千,笞父三十。”(裴松之《三国志注·吴书·虞翻传》引《会稽典录》亦有提及。)
注2:历史上第一部不再以多律并行,而是进行了统一的律典,是唐高宗李治永徽年间,由长孙无忌牵头,以《贞观律》为定本,结合《开皇律》和《武德律》,编撰而成的《永徽律》及配套阐明律条文义、问答疑义的《律疏》,合称《唐律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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