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伯特和鲍尔斯点头,表示明白。
“接下来如何处理,你们的想法?”苏冥询问道。
“我建议立即公开处死。”鲁伯特道。
《管理法则》中明确规定,建设团成员在离开北地前,任何潜逃行为都将被处以极刑。但对于无罪或已完成劳动改造的轻罪成员,在离开北地后不愿加入的,可以给予自由。
“这个不需要讨论,一会公开执行。”苏冥并没有丝毫拖泥带水,“我想讨论的是,其他人该怎么处理?”
鲍尔斯明白了过来,“您是指14号学员的室友?”
目前营地实行五人一间的住宿标准,14号共有四位同宿舍室友。根据监控显示,他们发现问题后,讨论了二十多分钟才最终选择举报。
“所以,我们是该惩罚他们没有第一时间举报,还是奖励他们最终选择了举报?”
“知情不报,必须严惩!“鲁伯特毫不犹豫道。
鲍尔斯欲言又止,最终没有发表意见。
“好,那营地的其他成员呢?“、”苏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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