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没啥技能又“博览群书”的普通人,珍妮所能想到的赚钱方法只有两条——要么是给有钱人家的小姐做家教,要么是当简.奥斯汀。
进厂打工是迫不得己的下下之选,和这时的工厂相比,现代的那些不交保险的黑心老板都能称作良心未泯。
当然,珍妮要是舍得下脸,克利什大街上也有一条上升之道,而且作为小老板的康利夫人已经发来入职申请,就看珍妮愿不愿接。
思来想去,珍妮只好选择“前人”的创业之道——写吧!写的好像大仲马般每年的稿费就够中产混吃等死。只要珍妮学到这位“爱德蒙之父”的三成功力,不说做到一本吃一生,但是达到开工三个月,三月吃三年是不成问题。
所以在决定未来的发展之路后,珍妮的问题只剩两个——把书写好,找个可靠的后台帮忙联系出版。
前者自不必赘述,后者是现代人对当下环境的深深恶意——抛开珍妮的孤女身份,就是现代,抢人作品的事也屡见不鲜。珍妮坚信自己若是冒冒失失地亲自投稿,最好的情况是报社的门卫不让她进或老板抢了她的作品,最坏的情况是自己被人关起来写一辈子的书。
简.奥斯汀能无忧无虑地写书是因她的父亲是当地有名的副主教,母亲是富商之女;《飘》的作者玛格丽特也出生名门,丈夫约翰是大公司的广告经理兼妻子的编辑;《弗兰肯斯坦》的作者玛丽.雪莱就更不提了,听夫姓就明白她想出书不难,更别提她母亲还是《女权辩护》的作者,父亲更是无政府主义的哲学家。
虽说在这识字率仅三成上下的十九世纪上叶,能读写就很说明经济实力,但是为了自身安全,珍妮表示能不吃亏又何必重蹈勃朗特三姐妹的覆辙?
“小姐,富有才华的博林小姐。”爱德蒙见对方一直没啥反应,语气立刻又柔几分:“您至少把沃尔福特公爵的下场告诉我吧!”不然他的教养,他的思想,他的一些美好的品性都会消失在抓心挠肝的追更中。
“……”老实说在对方拿起未润色的初稿前,珍妮还很担心自己的文笔或是点子会有水土不服,因为她在高中时写过名著的短篇同人,结果被试毒的好友批评里头的中式味太浓了,割裂到读了一半就读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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