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提到这个元璃也记起来了书中似乎的确提到过。更多的是以原主后妈冯桂平的视角写的。为了不让原主留在家中争家产,私心中又不想让原主过的太好。
于是,原主刚满18岁生日那天,冯桂平借口带她出去买衣服,直接在路过河边的时候将原主推下水。冯桂平想的很简单,无论今天谁把原主救上来,她都把原主嫁出去。正好18岁可以领结婚证了。
顾枭当时正在沪市执行任务,追击敌特时正好路过,听着呼救声,军人本能,他没丝毫犹豫下水救人。费了不少力气才将原主拖上岸。
顾枭当时就想走,可是冯桂平不同意,拉着他死活不松手。非说顾枭摸了她闺女,得负责,必须娶她闺女。
当看到顾枭那张棱角分明的脸时冯桂平心中还迟疑来着。不为别的,让原主嫁给长得这么好看的男人,冯桂平心中极不舒服。不过听说顾枭只是个小兵,一点职务都没有时,冯桂平心里又平衡了。
长得好看有啥用?又不当饭吃。说不定在部队当个两三年的兵就退伍了,回家了还不是得种地去。只要原主受苦,她就乐意。
结果没想到,人家还是个营长。记得书上写到冯桂平知道真相的时候还气的大病了一场。
元璃冷笑,顾枭之所以那样说应该是推脱之词。毕竟谁愿意好心救人还被赖上?而且娶回家的还是个200多斤的大胖子。
爱自己女儿的妈妈一听对方只是个普通士兵怎么都应该想一下小夫妻两地分居的事情,可是冯桂平却非常乐意。
顾枭身上有任务,留了部队地址后直接走了。后面的事情都是冯桂平跟顾枭通信决定的,就连两人的结婚证都是顾枭在部队打完结婚申请后,将资料寄到沪市,冯桂平托人去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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