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真到了年底的时候,拖欠不给钱的情况,那简直是家常便饭。

        或许有年轻人又要告诉我们,我们应该去讨要工钱,但你们有没有听过恶意讨薪?

        我活了四十多年,第一次听说讨要自己工钱的事情是恶意闹事!

        至于我们有没有要到2019年的工钱,我只能说问这个问题就太年轻。

        去年的时候,我们又换了一个新工地,这一次新工地稍微正规一点,居然给我们签劳动合同,并且建筑公司很贴心的为我们考虑。

        比如说,我们谈好了工资是八千一个月,但建筑公司说工资超过五千要交税,所以合同中只签五千,其他三千年底结算。

        建筑公司是不是很为我们考虑?

        但到了年底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建筑公司的险恶用心。

        什么还有三千块工资要年底结算?

        劳动合同不是签了五千块钱一个月吗?

        这个时候,如果我们讨薪,那就成了寻衅滋事,我有工友就是被这样关起来了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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