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靥看了他一眼,将整个手背没入凉水中。
尚未将手背擦拭干净,对方又递来一盒药膏。
明靥愣了愣,“不必涂这个。”
手背只是烫出了一丁点儿红痕,又没破皮,也留不下疤。况且她也没有这么娇贵。
——这是实话。
说起来,明靥总觉得自己有种很奇特的能力,每每郑氏用荆条抽她,无论是胳膊或是后背,无论是怎样鲜血淋漓的伤口。只要养上个把月,即便是没有那般珍贵的药膏,身上的伤痕总会轻而易举地消散。
明靥曾在心中自嘲,自己真是先天挨打圣体。
没处哭诉,没人撑腰,挨打时不哭不叫,挨打后不留一丁点儿疤。
她好像生来就是要受欺负的。
少女眼底掠过一道冷光。
“还是要涂的,”应琢淡声,“手上落了疤便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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