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6日阴

        今天孙叔叔让我摸了他的阴茎。他让我叫那个东西叫鸡巴,我没有叫。我是努力想要和他说明白不要再继续破坏我的家庭,他却只跟我说妈妈多么需要自己。他说让我看看到底是不是比爸爸的大。可是我根本就没有见过爸爸的。他明明就是对我耍流氓,可我却没有理由驳斥他。因为他说得每一句话似乎都是对的。

        他说爸爸打人,伤害妈妈,我无从反驳。因为孙叔叔确实很爱护妈妈,妈妈对他也总是赞不绝口。他说爱情是自由的,不应该受到婚姻的束缚,我也无从反驳。我只能说他们不应该做那种事情。但他又要说那件事情是多么多么快乐。这我也无法反驳,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

        如果那件事情不快乐,为什么大家要做呢?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色情电影,为什么会有人去卖淫,为什么书中会把那件事情描写得那么真实、美好?我真的很好奇,但是我也知道,我还不该去触碰这件事情。这毕竟是一件羞耻的事情,如果没有爱情的基础,就不值得赞赏。但是当孙叔叔让我去触摸他的阴茎的时候,我还是没有忍住。

        因为我很难想象,那么硕大的东西,是如何被藏起来的。就算可以变大变小,可这种变化也太夸张了,真的难以想象。我想起张浩有一次牵我的手时,下面也鼓起来了。他显得很慌张,还侧过身怕我看到。是不是,也是在变化。

        张浩应该是因为爱我,所以才会变化。那么孙叔叔呢?他说他是爱我的。可我觉得这种爱和我和张浩之前的爱情不是一种东西。这种爱,应该称之为性爱。性爱更真实,还是爱情更真实?我不明白。但我清楚一点,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性爱好像不一定要两个人就可以产生。

        2005年11月1日多云

        妈妈发现了孙叔叔让我帮他亲阴茎的事情。她第一次打我,打得很重,一边打一边哭。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不该有那么多的好奇心,不该让妈妈伤心。她说要和孙叔叔断绝关系。我很想问,她不是爱孙叔叔么?如果他们分开了,会不会难过。但是我不敢问。我知道,这个事情是禁忌,无论如何,不应该说起。不管你怎么想、怎么做,都不要告诉别人。

        她说我们马上搬家,要搬到县城去,去和爸爸住在一起。她说那边虽然地方小,但是和爸爸在一起她更踏实。她说的一切都是矛盾的!她之前明明说过,和孙叔叔在一起,能让她感觉踏实,还问我愿不愿意和孙叔叔在一起。

        她反复说,要保护我。保护我就是离开孙叔叔,去找爸爸么?爸爸会打我们,但孙叔叔不会。到底哪一种行为伤害更大?我不在意社会的看法,我在意妈妈的看法。我也希望妈妈在乎我的看法。《红楼梦》我读了两遍了,社会的看法往往是错的。如果社会的看法泯灭了人性,那他是会杀人的!就是因为社会不容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林黛玉才会惨死。就是因为社会不容晴雯的泼辣,晴雯才会惨死。旧的社会认为爱情是毒物,所以要杀死爱情。那么我们又怎么知道,杀死性爱的爱情就一定是对的呢?

        孙叔叔并没有强迫我做我不愿意做的事情。亲他的阴茎,是他和我商量的结果。我也会好奇,为什么我亲他时候他会那么舒服。他甚至说自己被亲的时候,比和妈妈一起做爱还要快乐。我觉得有一点点成就感。虽然只是一点点,但是听到他的赞美,确实挺开心的。我甚至想着,也帮张浩亲吻他的阴茎。可是他每次勃起的时候,都会躲着我。其实我都看出来了,他也想和我做爱。当然做爱是不可以的,我们结婚之前都不应该做爱,那样就把身体完全托付给另一个人了。没有婚姻的契约,这样就太草率了。但是只是亲吻一下,不会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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