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不信命的人。逃荒路上见过太多死人,知道命有多脆。但她现在信萧景珩。他说要娶她,就真的办了六样聘礼,走了七条街,让全城人都看见。

        她翻了个身,脸埋进枕头里。脑子里全是那天他跪在地上求婚的样子。明明那么风光的人物,居然膝盖沾土,手指都在抖。

        “你抖什么?”她当时问。

        “怕你不说好。”他说。

        她笑了,鼻子有点酸。掀开被子坐起来,走到柜子前,拉开最下面的抽屉。粗布裙叠得好好的,上面压了张油纸。她轻轻碰了下裙角,没拿出来。

        这件衣服陪她走过三百多里路。饿极了就在路边挖野菜,晚上睡破庙,老鼠咬过袖子,她拿头发线缝了缝。有次发烧,倒在雪地里,是萧景珩的人把她抬回去的。

        要是没有那天,她可能早就死了。

        她关上抽屉,回到床边,脚踩在地毯上,暖乎乎的。以前冬天睡觉都得抱着石头取暖,现在盖的是新棉被,绣着百蝶穿花。

        她躺下,闭眼。可睡不着。

        干脆又爬起来,推开窗。夜风扑进来,吹乱她的头发。她眯着眼往主院方向看——那边书房还有光。

        “他还醒着?”她嘀咕。

        其实她知道他在熬。这几天忙前忙后,连吃饭都是站着扒两口。她说让他歇,他说没事,转身就去改迎亲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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