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渭说起了最近长崎总督府的物价,尤其是倭国游女的价格,倭国的游女不仅仅是娼妓,和游民的游是一个意思,就是居无定所,没有家,也没有什么稳定的事可以做,只能四处流浪。
因为只能出卖身体来换取微不足道的报酬,艰难生活,所以游女几乎可以和娼妓画上等号。
直到长崎总督府建立,游女的定义才逐渐和娼妓区分开,只要总督府的老嬷嬷检查是完璧之身,就可以以三两的标价上船,前往大明了。
万历九年一年,大船一共运送了4000余名游女入大明,这里面有些姿色上乘而且有些家境懂些琴棋书画的女子,成为了画舫上的女倌,剩下的则是学习汉话后,进行了统一分配。
大明的光棍汉是极为普遍的,这不是不够努力,而是因为大明有普遍的溺女婴的习俗,就是女孩子出生后,直接溺亡,这造成了事实上的男多女少,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生下儿子才能传宗接代,这种普遍存在的观念,导致了这个现状。
这时候聘礼就越来越严重,比如在北宋末年,秦桧被金人俘虏时,秦桧的妻子就说,当初你用二十万钱聘礼娶我,却让我和你跌沛流离。
元至元八年忽必烈下旨,中人之家,聘礼不得超过三十贯,乡贤缙绅之流不得超过一百贯。
到了洪武年间,朱元璋专门亲自下旨:古之婚礼,结两姓之好,以重人伦。近代以来,专论聘财,习染奢侈。宜令中书省集议,定制颁行遵守,务在崇尚节俭,以厚风俗。违者,论罪如律。
但这个诏书也是沉睡的条款了,在洪武年间,就已经无法执行了,厚风俗薄聘财,违反的人要论罪,朱元璋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执行的时候,就发现,这个诏令是无法执行的,因为朝廷不让厚聘财,就换个名目,总之,该要的钱,一分不会少。
聘财,不是大明每个人都能负担得起的,那么坐船来的倭女,就显得性价比很高了,最重要的是,这些倭女,可是有朝廷给的户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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