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崇古清楚的知道,若是他有了二心,那缕头发就是他的命。

        “大司寇自己有功于社稷和江山,自己挣来的。”朱翊钧又强调了一遍,王崇古能逃过牵连,那是王崇古自己拿功劳换的宽宥,大火烧宫,王崇古没那个功夫,他天天都扑在毛呢官厂上赚钱呢。

        大宁卫有没有,他才不管,只要桃吐山的白土能顺利抵京就行。

        “臣还有点用,谢过陛下不杀之恩。”王崇古再俯首归班,他不这么认为是自己挣来的功劳换到了皇帝的宽宥,他还是坚定的认为,大明只有王法。

        陛下只是需要一个办事的人,而他王崇古恰好能做事而已。

        他这个逻辑如此的合理,谋大逆火烧皇宫这种事,王崇古作为张四维的亲舅舅,按照国法,他就是不全家死翘翘,最少也要落个罢免甚至是流放。

        可王崇古就掉了一缕头发。

        这不恰好佐证了,大明只有王法,没有律法吗?可朱翊钧是论功赦免了王崇古,符合大明的既有律法。

        朱翊钧发现,其实王崇古跟张四维很像,死里逃生的王崇古,还是不信具体事情具体分析,还是不信律法,甚至更加坚信了这一事实。

        皇帝已经反复解释过很多次,这是基本规则,但王崇古就觉得自己能做事才活着。

        朱翊钧也只能说,王崇古思考问题的方式,还处于矛盾之中,求同存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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