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上,分房政策,在扩大匠人的整体规模,人越多,力量就越大,维护的的确是匠人这个群体的集体利益。

        赵士祯得到了皇帝的下章之后,立刻在船厂召开了匠人大会,宣布了最新的分法。

        如果因为生产事故、或者先天原因,匠人无法生育,膝下无子,或者就一个孩子,岂不是一辈子分不到官厂的房了?当然不是,因为领养也算。

        这和魏国公给军兵妻室发月粮、月钱的道理是一样的,军兵愿意领养四个孩子,直接可以每月领四钱银。

        无论是魏国公的给妻室月银,还是官厂分配官舍,这两个政令的根本目的是扩大集体数量,领养也是扩大集体数量。

        匠人大会最终通过了这种分法,大约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匠人赞成了这种分法,大约不到三分之一的匠人弃权或者反对。

        大明的匠人大会表决,真的很有意思,弃权被归为反对,因为在实践中发现,一些人不太愿意表达自己的反对,弃权是一种沉默的反对。

        匠人们弃权或者反对,原因也很简单,部分匠人,觉得四个孩子实在是太多了,以官厂匠人的劳动报酬,四个就只能放养了,松江府好的私塾,附籍、束脩,都不便宜。

        但匠人大会已经通过了,这件事就只能这么执行了。

        朱翊钧仔细的观察了官舍的分配过程,发现赵士祯这些总办、会办,他们之所以如此赞同这个政令,其本身也有点不怀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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