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棣迁都在永乐十九年,围绕着迁都展开的斗争,一直持续到正统十三年,明堡宗去瓦剌留学后,才算有了最终结果,真的迁回南衙,黄河以北都会丢,这是必然结果,最终没有人再谈迁回南衙。

        南衙十四府官员的升迁,根本不在北衙的手里,也就不在皇帝手中,导致这南衙的考成法,都是不情不愿的在推行,新政磕磕绊绊,做些表面文章。

        “我是个妇道人家,哪里懂这些,我就觉得,他们呢,造反是不敢的,但借着造反的名头,谋财的胆子还是有的,而且无法无天。”王夭灼不懂政治,也不懂妥协,她就觉得杀得少了。

        《大诰》里有一个洪武十八年的案子,叫妄给妻室案。

        说山西洪洞县姚小五有个妻子叫史灵芝,结婚多年,有孩子三个,但结婚多年后,史灵芝突然被告了。

        早些年,史灵芝和唐家的长子有婚约,后来兵荒马乱,还没成婚,长子就死了,史灵芝这才嫁给了姚小五。

        可是这唐家次子唐寅山认为,史灵芝该是他的,因为按照元朝旧俗‘收继婚制’,唐闰山作为弟弟,有权接收兄长的一切财产,当然也包括名义上的嫂子史灵芝。

        这件事离谱就离谱在,从洪洞县知县,到刑部尚书都认为没有任何问题,都觉得唐寅山的诉求非常合理,就把史灵芝判给了唐寅山。

        姚小五气不过,带着妻子就跑到京城敲了登闻鼓,朱元璋知道后大怒,下旨说:系人伦纲常之道,乃有司之首务,故违不理,所以有司尽行处斩。

        从上到下砍了个遍,明刑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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