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都不抓的贪腐案,代表着其对于国朝的收益远大于危害。

        秋风萧瑟,万历十六年逐渐走进了深秋,大明皇帝回到了文华殿内,处理着今日的奏疏。

        万历十七年春二月会试、三月京营凯旋后,大明皇帝会再次南巡,这是万历十三年后,第二次南巡,主要是为了确定南衙拆分成三省之后的情况,以及浙江还田的效果。

        围绕着皇帝南巡,元辅等人表达了自己的担忧,第一个就是监国问题,潞王朱翊镠监国,还是皇长子朱常治监国?

        潞王已经长大了,李太后、陈太后、潞王本人,态度是一致的,潞王不能再染指监国的权力了。

        潞王这么表态的原因也很简单,监国一次是权宜之计,监国两次,一定会有人生出不该有的心思,潞王会卷入他不擅长的政治漩涡之中,简而言之,就是为了亲弟弟的命,请亲哥放弟弟一马。

        潞王想跟着皇帝一起南巡,但是另外一个问题,朱常治才七岁,年纪太小。

        朝廷给出两个办法,推迟南巡时间,万历十七年再推迟三年,等到皇长子年纪再大点,皇帝再离开京师,潜台词是,哪怕皇帝出了意外,长子也可以继位;

        或者不设监国,庶务传到南巡皇帝手中处理。

        第二种办法,无疑是苦一苦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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