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八零年,我从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后又赴苏格兰爱丁堡大学进修外科课程。学业完成后不久,我受聘于一位在伦敦哈利街开设私人诊所的远房叔叔,担任他的助理医师。然而,哈利街的繁华与我的境遇并无太多关联,诊所生意并不好,叔叔能支付的薪水自然也不丰厚,而在伦敦的生活开销却大得惊人。我不得不开始寻找更为廉价的寓所。
就在那时,一个极其偶然的机会,我在斯特兰德大街的吸烟馆里,遇到了年轻的斯坦福德先生——他曾在巴茨医院做过我的同事。对于能在伦敦这个巨大的都市里遇到熟人,我们二人都感到十分高兴。得知我正在寻觅住处,他猛地一拍额头,说道:“这真是巧了!今天早上还有个人跑到医院实验室里向我抱怨,说他找到了几间不错的套房,好得足以令人满意,却找不到人合租,分摊租金。”
“哦?”我顿时产生了兴趣,“如果他真想找一位合租者,我倒是再合适不过。我宁愿与人合住,也不愿独自居住。”
斯坦福德吐出一个烟圈,用一种颇为奇特的目光打量着我:“你还没见过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或许你还不愿意和他做长期伙伴呢。”
“为什么?难道他有什么令人不快的毛病?”
“哦……我倒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他只是脑子有点古怪——迷恋于某些科学领域。据我所知,他倒是个很正派的人。”
“他也是个医生?”我问。
“不是——我完全搞不清他到底在研究些什么。我相信他精通解剖学,而且是个第一流的药剂师。但是,据我了解,他从来没有系统地上过医学课程。他所研究的东西非常杂乱,不成系统,甚至有些离奇;不过他确实积累了大量稀奇古怪的知识,足以让他的教授们都感到惊讶。”
……】
莱昂纳尔流畅地写着,根据“华生”身份的转变,进行了大量符合19世纪世纪情况的改写。
刚刚从医学院毕业,经济情况还不宽裕的“华生”,当然不会像原著一样整日在酒馆里面买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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