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晔杀死私奴的事情,说穿了也是撞在枪口上了。

        三公和廷尉府以及一众阁臣恰好在修订律法,准备在世祖光武帝的基础上,更进一步保证私奴的权益,正在考虑废除奴仆卖身的“买断制”,更改为“雇佣制”。

        倒不是刘辩大发善心要解放人权,站在国家治理的层面上,很难去单独考虑某一群体的利益,除非这是为了限制另一个更强大的群体。

        这有利于将来的度田令推行,也有利于充实国家编户人口,并增加赋税的收入。

        当然,废除买断制,有利必有弊,风险也不小。

        奴仆本就是因为贫困无法养家或为逃避沉重赋税,才卖身依附豪强。

        解放了这批私奴,就必须设法保障其基本生计。

        雇佣制的薪酬标准、待遇保障,都需要制定周密的配套制度。

        还需要考量世家豪门的应对之法,例如拒绝“雇佣制”的私奴,或是通过招收雇佣期限为99年的私奴等等。

        律法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障人权,固然是好意,却难免会在事实上招致更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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